在马来西亚收到的外国收入需要缴税吗?

在马来西亚收到的外国收入需要缴税吗?

今天我们就来谈谈这个话题,到底在马来西亚收到的外国收入是否需要缴税吗?
基于我国的地理位置和网际网络的发达,现在有许多的人想拥有一份外国收入几乎都不是什么难题了。但是在享受这份收入的同时,我们可能会为“需不需要缴税”的问题给困扰了。

其实马来西亚实行的税务制度是"Accrued, derived and received in Malaysia"。 只要你的收入被归纳在这些文字当中,你就需要呈报和缴税的。但是你或许会想,如果我这笔外国收入在海外已经被当地的政府抽税了,再带回马来西亚又需要被抽税,那不就是被抽2次税了吗?

对,基本的模式都会是这样。只不过只要马来西亚跟该国是有签收2国的税务合约。你都不需要担心要被抽2次税的。因为当你呈报的当时,你都可以以tax credit (bilateral credit)的方式扣回/取回你在海外被抽取的所得税。

当然即使没有签署税务合约的国家,在马来西亚呈报的当时你也是可以获取(unilateral credit)的回扣。也就是说,同一笔收入基本是不会再海外被抽了税,回到本国又要被抽税的。


马来西亚在2004年推出了一份佳音给所有拥有海外收入的报税者们,马来西亚政府决定豁免一切从海外取得的收入。也就是说你收到的外国收入都会被豁免的。像是一些在海外工作的大马人最有可能把钱运回马来西亚。但是他们这份收入是不会subject to Malaysia tax的,因为它的属性是属于被豁免的收入。

被豁免(exempted)和不属于需缴税收入(not subject to tax)的意思是不一样的。

在所得税的字典里不是所有的收入都是属于需缴税收入。需缴税的收入是因为它们属于revenue gain及符合accrued, derived from Malaysia and received in Malaysia的属性。而不需要缴税的收入就是它的相反像是我们常说的capital gains等等。但是在决定你的收入到底是属于capital gains还是revenue gains的同时,要研究的可真多。并不是一言两语就能解释得了的。

当然有一些行业如银行,保险和航空,海运等行业的税务模式因为是采用worldwide scope的方式,他们海外收入就不会享有以上所提及的豁免好处。

大致上马来西亚的政府是不会对海外收入征收所得税的。但是也会有例外的时候,毕竟double taxation不是这是纸上谈兵那么容易,更多时候我们还是必须要深入了解整个具体情况才能断定你的海外收入是否需要缴交马来西亚的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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